江西农业大学2012年招聘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2-15浏览次数:

为充实我校教职工队伍,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江西农业大学关于2012年度进人计划的通知》及学校相关会议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部分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2、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3、博士研究生参加笔试后均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2012届应届硕士研究生。

    2、招聘岗位:

 

需求专业

名额

学历

岗位

备注

工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教辅岗

本硕专业一致

团委学工处

心理学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技岗

男性

不限

4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辅导员岗

中共党员,具有班长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需入住学生宿舍两年

人事处

不限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行政岗

中共党员

国际交流处

管理类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行政岗

海外硕士优先

期刊社

植物保护

1

博士研究生

专技岗

语言文字和专业学术能力强,有专业研究背景者优先

3、相关要求:

12012届应届硕士研究生(20127月份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起始学历必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198211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要求198611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最迟应于 20121230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197711日后出生。

3接收的各类人员在学校学习期间不得有补考或重修,且未受过纪律处分。

4)海外硕士要求本科毕业于211985院校,且在海外有4学期学习经历,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三、招聘程序、时间安排及政策待遇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239(以邮戳日期为准)。

2、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要求邮寄纸质材料,南昌高校毕业生可现场投递材料,具体材料包括:《江西农业大学2012年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用A4纸打印;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获奖等)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

    2确定来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入选名单将于 2012316前后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告,不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请及时查询,并于 201231917:00之前电话确认,规定时间未确认者视为弃权。

3、领取准考证:电话确认通过者,请于 2012320(周二)上午8:008:30到人事处人事科(校办公大楼414房间)进行领取准考证,规定时间未到者视为弃权。

4、笔试:笔试为综合行政能力测试(非专业课考试),百分制,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日期初定 2012320上午9:0011:00。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并自备考试用具。

    5、面试(实验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序。若参加笔试人员数量(电话确认人数)超过招聘岗位110的比例,则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参加笔试人员数量(电话确认人数)少于招聘岗位110的比例,则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纪委、人事处参与),为方便应聘者,时间原则上不晚于 32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用。

6、体检和心理测试:各用人单位根据笔试和面试(实验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名,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报人事处备案,在学校医院体检和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心理测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接收手续。体检前需提交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③毕业生推荐表原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7、待遇:硕士研究生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个人人事代理,待遇按照《江西农业大学雇员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其它

1、各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招聘工作小组成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守回避制度。

2、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一票否决。

    五、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江西农业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330045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到青山路口站下车,换乘240路公交车,江西农业大学站下车。

    联系电话:0791-83813476     联系人:黄老师 

特别提醒:请通过当地邮局平信、挂号信或者EMS邮寄。

江西农业大学2012年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江西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