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直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受聘时间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3〕165号)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4-11浏览次数: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直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受聘时间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3165号)

省直各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原人事部备案,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于20087月开始全面实施。实施期间,为了更好地把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省直事业单位暂停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聘任工作,规定各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后,方可按照新核准的结构比例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由于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展程度不一,客观上影响了一些专业技术人员的受聘时间。为了科学合理地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受聘时间计算的问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底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工作”的要求,同时结合我省岗位设置和职称管理工作实际,现就省直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受聘时间计算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120087月底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本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期间聘用在相应岗位等级的,其受聘时间从20087月起算。

2200881日至20139月底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本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期间聘用在相应岗位等级的,其受聘时间从取得资格之月起算。

3.少数尚未完成岗位设置的单位应加快工作进度,在20139月底之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此后进行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的受聘时间从办理岗位聘用备案之月起算。

4.在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之后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受聘时间从办理岗位聘用备案之月起算。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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