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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农大发[2007]30号

关于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赣人发[2005]10号、赣人字[200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赣人发[2005]10号)等文件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资历要求,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自愿申请晋升(转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正高职称要求

(一)正常晋升正高职称者,除符合省人事厅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认定的A类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有一篇论文被SCI、SSCI全文收录且影响因子在1.0以上;或公开出版专著、译著或主编、副主编全国统编教材1部。

(2)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国家级科研课题”是指“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星火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教研项目、中宣部“五个一工程”项目、其它部委重点项目。

(3)国家级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或符合下列排名要求之一的省(部)级奖励获得者:1、自科成果:三等奖前2位;二等奖前3位;一等奖前4位;2、社科成果:三等奖第1位;二等奖前2位;一等奖前3位;3、教学成果:三等奖第1位;二等奖前2位;一等奖前3位。

其中排名未列入前三位的国家级奖励者和排名未列第1位的省(部)级奖励获得者还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认定的A类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

(4)主持(限第一)完成的科研成果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转让经费到校财务帐上30万元以上。

(二)破格晋升正高职称者符合上述条件外,增加一篇A类学术刊物的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具体要求

(一)资历和业绩要求: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历和业绩起算时间按评委会通过且聘任的年头计算,终算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省人事厅批准延聘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的业绩材料(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获奖成果等)均应是任现职的当年至资历终算时间以前所取得的。所有的业绩均必须以“江西农业大学”或江西农业大学下属单位名称署名,否则不予认可(2004年1月1日以后入校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外)。从2008年起,发表的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必须是江西农业大学具有产权的成果方能认可。

(二)论文、论著的要求:论文、论著需与申报者从事的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教改、教育教学等管理类的论文、论著可视为相同或相近),其中代表作必需与申报者从事的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三)科研课题的要求:科研课题和业绩成果需与申报者从事的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教改课题、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人文社科项目等科研课题可视为相同或相近),否则不予以认可。

(四)根据赣农大党[2003]68号文件规定,自2005年起,对1970年、1975年、1980年以后出生的中青年教师分别晋升正高、副高和中级职称要求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含),个别特殊学科(专业)可适当放宽(指计算机、外语、艺术、数学、物理五个专业),否则晋升职称资历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五)55岁以上人员(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要求申报正高者,符合省人事厅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以申报。

(六)外语要求

2004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在任现职内一直有效(需委托国家相关部门评审的人员的合格证除外)。本省合格证仍为当年有效。2003年及以前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仍可使用。外语免试条件按赣人发[2007]3号文件执行。

转系列评聘的人员外语须按所转系列的外语要求取得相应的合格证。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2004年及以后取得的合格证书和免试人员范围按赣人发[2004]13号文件执行。

(八)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晋升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学时数(晋升高级的为120学时,晋升中、初级的为96学时),学时登记标准按赣农大发[1999]002号文件执行。

(九)关于系列转换的问题: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应进行系列转换。对于现从事专业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者,可直接送高一级评委会转换系列,同时评审晋升高一档次专业技术资格;对于现从事专业与原专业不相近者,则应在转换岗位满一年后,由现职务系列同级评委会评审转换系列后,再报高一级评委会评审晋升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十)对于校外评审的问题:校外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提交学校推荐委员会,按照学校核定的指标范围内进行推荐,推荐通过后移交校外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十一)思政系列人员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十二)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要求:各单位必须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申报、审核、评审、聘任的重要依据。评估的标准由各单位根据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岗位、不同的职务、不同的层次要求自行制定,担任班主任的老师,按照学校班主任评估的条例进行。评估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估不合格者不得申报。

(十三)关于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的问题:凡是近二年内出现一、二级教学事故者一律不得申报,各单位必须严格把关。

(十四)论文、论著的鉴定:对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2篇代表作(论文、论著)的质量、水平进行鉴定(两文四审),其中申报晋升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代表作(论文、论著)送省外同行专家进行审核,申报晋升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代表作(论文、论著)送同行专家进行审核。

(十五)关于答辩问题:凡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未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参加评审答辩。

(十六)关于职称工作纪律:各单位必须加强领导、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各单位必须指定一位工作人员,在资格申报、审核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申报者填写的内容必须属实,否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予提交评委会。学校监察室参与职称评审的全过程。

(十七)关于评审费问题:严格按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执行,申报者承担全额评审费。

四、评审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样式)。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样式)。

(三)《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三(1—3):一式二十六份)。

(四)《任现职后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表三(4):一式二十六份)。

(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申报初级人员以及“以考代评”中级人员填写)。

表一、表二、表三:申报初级人员以及“以考代评”中级人员免填。破格和正常申报人员按不同表样填写,本表由申报人员自行填写,必须经单位领导审定后方可复制,每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表三(1-4)装订在一起。

(六)破格人员必须提供《个人业务自传》(高教系列一式一份,其它系列高级一式二十五份)。

(七)凡各表所填报的业绩,如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完成并通过鉴定的课题、获得的奖励证书等均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业绩材料的复印件统一进行编号,以《业绩材料目录》为封面,并在相应的业绩材料复印件的右上角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出版的论文将封面、版权页、正文复印,论著只需将封面和版权页复印即可,所有的材料统一用A4的纸复印)。

(八)所有申报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需按要求做一份PPT电子文档,用E-mail发至邮箱zck@mail.jxau.edu.cn(电子文档的样式通过校园网人事处网站下载,不得改变表格的样式).

以上材料凡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复制规定份数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申报人员所需的所有表格可以到校园网人事处网站下载。

六、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2006年度职称评聘工作时间安排表

二○○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

2006年度职称评聘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事项

7月5日上午

召开单位负责人和指定工作人员会议,学习文件,传达布置工作

7月6日

各单位组织学习文件,布置工作

7月7日上午

9:00

学校集中答疑(参加对象:单位工作人员及今年拟申报人员参加,其他人员自愿参加。地点:办公大楼一楼报告厅)

7月8日至

8月24日

个人填表及准备材料,各单位评估、审核、签署意见、盖章

8月25—27日

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的材料及评审费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9月2日前

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9月7日前

召开关于校外评审人员的推荐委员会。

9月10日

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11月25日前

各系列评委会评审

11月25日后

评审结果公示

12月30日前

省人事厅完成批复,学校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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