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1126

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对学生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或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