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3-16浏览次数:96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高教处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0]27号,见附件一)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请在“人事处网站/规章制度/师资培训科”查阅)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是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研修期限及推荐名额
      1、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为一学年(2010.9—2011.7)。
      2、我校推荐名额不限,江西省名额数为40人。
      三、费用
      各学校的收费标准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的国内访问学者栏目中查询http://www.train.whu.edu.cn/News/gnfwxz/。此外,教育部将对最终获批的每位访问学者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作为部分学费划拨给接收访问学者的学校。
      四、申报程序
      1、有意愿的教师请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的国内访问学者栏目(网址同上),查看《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及流程》、《关于发布2010-2011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的通知》等文件,并了解接受学校的要求和收费情况。
      2、选定访问学校及导师后,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四份,见附件三),按表格的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后,由本院系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审批并加盖行政公章。请各院系领导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教学、科研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予以推荐。
      3、学校汇总审核后报江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
      请各院系于2010年3月22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四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以上表格电子版请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发至人事处徐咏文的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师资建设”下载)
附件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推荐人选一览表.xls(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师资建设”下载)
                                   
                        江西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0年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