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博士后招收简章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06浏览次数:6087

     

       一、招收学科
  畜牧学
  二、招聘对象与人数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优秀博士生均可应聘。流动站招收3-5名。
  不接收在职人员以兼职形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在站年限
  在站工作时间为二年。
  四、报名条件
  (一)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遗传学、生化与分子生物学、特种经济动物、基因与营养专业博士毕业;
  (二)英语为第一外语。
  五、申请手续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作为我校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至少提前三个月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进站申请,申请者需提供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简历;
  2.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暂未获得学位证书者,可请学位办出具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一旦获得后须及时补交)一份;
  3.本人拟在博士后期间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初步计划;
  4.硕士、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材料。
  (二)经初审拟考虑接受申请的,我校将寄发《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属于国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由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在申请表的有关栏目注明(必须明确写明“属于国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并加盖公章;属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和现役军人及其他已有工作分配协议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本人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书面材料,并注明是否要求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回原单位工作。申请者在递交《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时,还需递交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留学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由国家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标准进行资助,可以自行选择设站单位或具有开展博士后研究条件的非设站单位(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手续同国内博士,留学人员还需另外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回国人员证明。
  (三)学院博士后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合作导师的考核意见,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和评议,有条件的可进行面试或采取其它方式进一步考核。经审核同意接收的,由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给正式录用通知书。本校毕业的博士不得进校内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
  (四)被批准进站的申请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到。确有特殊原因延期报到的,在拟定日期前一个月内应向办公室请假,由学术指导小组做出决定。如事先不请假并超过拟定日期一个月的,流动站不保留申请者进站资格。被录用的博士后办理进站手续时,应与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及其他应遵守的事项。
  六、体格检查
  博士后人员进站前须先进行体格检查(原毕业分配时的体格证明可作参考)。体检合格者方可与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办理正式报到手续(请准备好三张一寸照片)。
  七、经费及待遇
  学校提供博士后科研补助经费每年1万元。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住房及家属安排
  博士后研究人员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来我校居住,并落暂住户口。配偶如系国家正式职工(本市工作除外),由本校按借调人员安排适当工作,子女按我校有关规定办理入托、入学。
  九、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就业
  获得博士学位并在站工作三个月后,经学校考核合格,可初聘讲师职务。期满即将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时,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就业或做第二站博士后。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志敏大道1101号江西农业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30045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791-83813080;传真:0791-83900189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91-83813450;传真:0791-8381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