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出程序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06浏览次数:2374

 

 

 

人事科咨询电话:83813476

个人申请

所在单位同意后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报人事处处务会讨论

报人事处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须报党委会讨论

按协议缴纳违约金并办理离校手续

依据调令开具行政介绍信(校外)、工资介绍信